在当下,有的书法家提出了要做一个“全能型书法家”的概念或想法,以期提高自身的艺术综合素养,对中国书法的发展而言,利人利己,何尝不是一件好事。这个提议,看来没毛病,非常不错,但附和者并不见多,没有激起多少波澜,这就充分说明了一个问题,它的可行性、存在性就存疑,有没有这个必要性,你看,当今又有几人能做到?在中国漫长的书法史上,又有几个能做到呢?
有人会问,什么是“全能型书法家”,就是要求书法家“五体兼擅”、“诗书画印”四绝。甚至要求毛笔、硬笔同样优秀,“软硬兼施”。这样的话,这有多难,能做到“四绝”中的“一绝”都了不起,更何况“四绝”。历史上,能“四绝”的寥寥无几,偶有“二绝”的、“三绝”的。清代郑板桥,是一个例子,他是“诗书画”三绝。那“五体皆擅”的有没有?有是有,但少得可怜。同样的,也有擅“二体”的、“三体”的、以至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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